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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团成功发行可续期公司债10亿元

 

7月16日,集团成功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10亿元,期限3+N年,全场认购倍数2.86倍,票面利率3.7%,发行票面利率创江西省地方国有企业可续期公司债券有史以来最低,创2021年中部六省地方国有企业可续期债券最低。


受永煤违约事件影响,今年以来集团发行永续类债券产品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,发行难度增大。为有效提振投资人信心,集团党委书记、董事长揭小健,集团党委副书记、副董事长、总经理曾昭和及集团董事、财务总监李松亲自挂帅,加强与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全面对接、洽谈,集团财务部积极配合本次债券发行的承销商中信证券、申万证券及国信证券做好投资者路演工作,向投资人展示集团战略发展布局及良好发展预期,在各方努力下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成功发行,并取得了好于预期的发行效果。


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属永续类债券产品,有利于集团降低资产负债率、优化债务结构,提升债务期限与项目期限的匹配度,为集团着力构建 “大能源、大环保、大数据”的产业布局,全力打造省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起到了较好地支撑作用。